我县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自查自纠活动

时间:2008-03-26 17:29: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元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预防劳资纠纷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3月1日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私营个体、民营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的情况;二是是否使用未成年人和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三是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支付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四是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五是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以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为自查自纠的重点。县劳动监察大队将对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重点整治。

  到3月底,电信公司、信用联社、烟草公司、东信棉业、粤港针织厂、人民煤矿等单位已积极行动起来了,主动自查自纠,共签订劳动合同1200余人份,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也摆上了用人单位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