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时间:2008-02-14 14:48: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争取统一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开展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教师聘任制改革。”我省鼓励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同时在县域内实行“校对校任职交流”,新任教师先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
  
  省教育厅明确,将依法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鼓励和支持优秀师范本科生到农村中学任教。继续实施有关定向培养计划,为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免费培养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为民族贫困地区中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
  
  今年将选拔15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评选500名左右中小学特级教师。据了解,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公办学校发放特级教师津贴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