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1-21 06:10: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月11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任前法律考试在县委党校举行。 考试内容为《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行政法》的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 据了解,县人大常委会拟定于2008年元月15日至16日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需组织县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学习。旨在增强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人大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县人大副主任陈晓雅到场督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