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法生育不打折扣

时间:2008-01-22 09:02: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市纪委要求,3月底前,所有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必须处理到位

  市纪委2008年1号文件――《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抓紧对违法生育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的处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对1990年以来我市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进行清理处分。

  去年下半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开展了清理1990年以来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至去年底,全市清查违法生育党员干部560人。此前已处分到位298人,尚有241人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到位。

  为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通知》要求坚决依纪依规处理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并为清查出来尚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不到位的党员干部排出了党纪政纪处分时间表,即1月11日开始,人口计生部门将处分没到位的党员干部名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3月底前清理处分处罚完毕,4月10日前将情况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

  对已清查出来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除认真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外,须严格按省委相关处分规定和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相关意见处理到位,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