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应急救灾款物发放实行灾民“一户一卡”制

时间:2007-08-29 16:43: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茶陵县受今年9号超强台风“圣帕”的影响,自8月19日至22日连降暴雨,累计过程降雨量314.8毫米,雨量之大、时间之集中为近50年所少见,创历史短期降雨最高记录,导致严重洪涝灾害。
  
  茶陵县财政紧急下拨30万元救灾款,民政部门紧急调拨救灾物资价值100余万元,全县党员干部主动捐款30余万元,加上省市下拨的救灾款物115余万元,积极妥善地安排好了灾民生活,基本保证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没有发生一起因灾出走、死亡现象。

  该县纪委监察局为确保救灾款物能公平、公正、公开发放到灾民手中,要求县民政部门牵头,县、乡、村三级联手,调查核实灾情,严格实行“一户一卡”发放制,将款物及时足额兑现到灾民手中,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由村组编制灾民花名册,对灾民受灾情况建立台帐,确保灾情统计到户。二是由乡政府制发灾民发放卡,实行“一户一卡”发放制,确保救灾措施到户,不漏发一户灾民。三是由民政部门审核,根据灾民花名册、“发放卡”和受灾群众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救助,将救灾粮款按照“发放卡”发放到户,并且将每次发放情况登记在“发放卡”上,灾民领取人在“发放卡”上签名,由民政局部门留存,以便日后核查。四是对救助粮、款、物的发放在村组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分成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了专款专用、专粮专用、专物专用。
  
  目前,该县灾后重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全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救灾款物的发放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