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三项措施,全力解决耕地抛荒现象

时间:2007-07-17 15:42: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制止抛荒”这个主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栏、墙报、标语口号等宣传和干部进村入户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农业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量提高耕地利用率。县政府已成立全县制止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全县制止耕地抛荒考核办法》和《茶陵县制止耕地抛荒管理办法》,并在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各项奖惩措施。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制止耕地抛荒实施方案,迅速组织人员深入村、组、逐村逐户摸清底子,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建立农田抛荒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费用,并将制止地抛荒工作列入乡镇、村干部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做到领导到位、管理到人、措施有力。

  三是落实具体措施。对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造成抛荒的耕地,要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出面组织劳动力帮助复耕,或协调其亲友进行代耕,或由集体组织代耕,也可由村集体将抛荒耕地反租过来,通过调整,互换等形式将耕地集中连片,进行招租,发展规模经营。同时,实行“谁耕种、补贴谁”,对承包经营者的耕地抛荒一年以上者,可取消“两补”资金,并按一定标准向承包者征收适当复耕费。对受水源影响的耕地不能种植水稻的,积极改种旱粮或经济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