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1000元 可办“农转非”

时间:2007-07-31 16:49: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茶陵推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

  只要办实业投资1万元以上,或经商纳税1000元以上,就可办理“农转非”手续。7月27日,在茶陵县城从事饮食业的腰陂镇东山村村民陈牛喜在当地公安部门替全家办理了“农转非”手续,成为该县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后的第一个受益者。一向被视为不可逾越的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间的壁垒,在茶陵被突破。

  茶陵县放宽了进城落户及在建制镇落户的政策:凡是县城购地建房或购置商品房的,可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非农户口;在本县有固定住所,在城镇各类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务工1年以上的,凭派出所暂住证明、企业工资证明及劳动合同可办理本人县城居民常住户口;在各建制镇购房、建房或办实业投资1万元以上的,可在其居住地或投资地建制镇办理非农常住户口;本县农业人口在本县经商,纳税1000元以上的,可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非农常住户口等。

  据悉,为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该县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重点地建设和发展小城镇。同时,积极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配套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