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

时间:2007-04-03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芦政办发〔2007〕23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芦淞区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芦责办发〔2007〕1号)要求,现就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廉政责任制作出以下规定: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及时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全区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本部门廉政工作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强化管理监督机制,坚决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监督评议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等廉政监督制度。(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及时督促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加强对政府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四)从严治政,严格执纪执法。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积极配合区纪委、区监察局查处,绝不说情袒护和包庇纵容。(五)及时汇报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办公室领导班子对自身执行责任制度的情况要定期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对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情况,应及时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监察局。同时,要积极配合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一)主任陈湘伟的主要责任是:1.主持抓好办公室廉政建设的全面工作,带头履行领导责任,达到区委、区纪委、区监察局规定的目标要求。2.抓好办公室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监督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报告区纪委、区监察局,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如需追究纪律责任,认真配合区纪委予以查处。3.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各项规定,教育监督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纪守法。(二)副主任汤勇军的主要责任是:1.参与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报告区纪委。2.负责信访办全面工作,带头履行领导责任,监督信访办领导成员廉洁从政,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3.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各项规定,教育监督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纪守法。(三)副主任王晖的主要责任是:1.参与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报告区纪委。2.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小车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用,合理使用办公经费。3.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各项规定,教育监督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纪守法。(四)副主任周卫的主要责任是:1.参与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报告区纪委。2.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记录的管理和保密工作。3.督促政府各部门加强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4.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各项规定,教育督导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纪守法。(五)副主任任茁的主要责任是:1.参与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报告区纪委。2.做好区政府对外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3.加强对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