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张谧安) “有你们,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感谢你们!”近日,市民唐女士来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向承办人递上两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4月22日,唐女士的丈夫汪某在上班期间因突发疾病躺在公司门岗室里面房间无法动弹、呼之不应,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关部门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证人陈述等证据,认为汪某系打卡下班后在门卫室里面房间休息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8月6日,汪某生前所在单位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办案人员对该案件的全案证据进行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汪某的死亡应当视同工伤,作出撤销并责令重作的复议决定。现有关部门已履行该复议决定,重新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感谢株洲市司法局,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龙芷若和天舒律所聂维芳律师,正是她们的帮助,我的权益得到了维护。”近日,受援人唐女士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株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印有“法律卫士,社会良心”和“崇法明德,如己在诉”的两面锦旗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12月5日,周女士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关于离婚纠纷的法律援助。当天,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审核了周女士提交的援助申请,指派龙芷若、聂维芳作为周女士的援助律师。援助律师第一时间与周女士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帮助其明确诉求、整理证据材料,并根据相关证据制作起诉状进行立案。法院于庭审前组织周女士和其丈夫进行了两次调解,夫妻双方在律师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7月26日,周女士再次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就离婚纠纷申请法律援助,并请求龙芷若、聂维芳继续担任她的法援律师。龙芷若、聂维芳律师接受指派后,就离婚纠纷的焦点问题多次与法官和周女士的丈夫沟通,为周女士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周女士的诉求如愿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