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蒋云晶 刘丹妮) “鉴定机构将这些古董玉器鉴定完后再进行拍卖变卖,我就能收回钱了,幸亏提前办了提存公证和保全证据公证,让后续办事流程变得顺利,同时也解决了玉器存放的大难题!”近日,债权人小李(化名)向公证员表达了感谢之情。
阿黎(化名)做生意需要向朋友小李借款周转,之后因未按期还款被小李诉至法院。阿黎名下无房无车,平日酷爱收集古玩,珍藏了上千件古董玉器,经法院判决,将阿黎的古董玉器拍卖变卖后偿还小李的债务。在拍卖前,上千件的古董玉器的存放成了难题,因互不信任,小李和阿黎都担心对方会将古董玉器进行掉包或偷换,于是双方来到市国信公证处求助。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建议双方办理提存公证和保全证据公证,小李与阿黎签订提存协议,由公证处在银行租赁保管箱,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小李与阿黎将古董玉器存入银行保管箱,公证员通过拍照、摄像的方式对存放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开启保管箱需要同时使用密码、指纹和钥匙,开箱密码和指纹由债权人小李和公证人员分别录入,钥匙则交由公证处密封保管。
近日,小李和阿黎再次来到公证处,并告知公证员需要将古董玉器从银行取出来,交给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随后,公证人员与小李、阿黎、法院工作人员一同来到银行,通过小李和公证人员的密码、指纹以及公证处保管的钥匙将保管箱打开,上千件古董玉器在法院和公证机构的共同监督下顺利地移交给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公证人员对取出的过程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全证据。
市国信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存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组合的双保险模式,确保了贵重物品的安全,打消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顾虑,也让法院的执行过程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