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货拉拉”司机报警 杨女士11万现金没被“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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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王斐妮) 接到一笔邮寄行李箱业务,“货拉拉”司机刘先生(化名)并没有立即出发,而是拨打110电话报警。12月9日,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向媒体通报称,已由此挽回受害人11万元经济损失。

    12月6日,刘先生电话报警称,送货人准备通过他邮寄一个粉红色的箱子。寄件人自称是要寄一件衣服给别人,但寄货时神色慌张,他觉得表现异常。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联系了送货人杨女士。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后,发现杨女士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原来,杨女士在陌生网友的指引下,在某投资网站获得小额返利,遂在其“高投入、高回报”的诱惑下加大投资力度,并根据对方的要求采用线下“货拉拉”运输的方式,将大额现金送往对方指定地点。

    民警通过及时止付,将装有11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原样交还给杨女士。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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