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发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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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邓灵)批发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且储存点和居民楼相连,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12月9日,石峰区田心街道安监办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将其依法查处。

    12月9日下午2时,石峰区田心街道南峰社区网格员汤艳秋接到群众举报,辖区玉兰小区附近有一临街门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汤艳秋立即将情况上报给田心街道安监办,安监办迅速联系公安和消防部门。随后,田心派出所南峰社区民警戴炳炎、周永德会同石峰区消防救援大队、田心街道安监办执法人员,赶赴被举报点展开核查工作。

    经查证,该门店为一家批发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擅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且储存点和居民楼相连,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一批烟花爆竹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封没收,田心街道安监办同时对该门店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年关岁末,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突出。安监部门提醒,无证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凡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伪劣烟花爆竹,一旦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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