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元,禁毒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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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12月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今年颁布实施的《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已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最高金额提高到50万元。

    举报人是指主动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人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禁毒举报。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若发现以下5种可疑现象,群众请第一时间举报:有人行踪诡异、精神无端异常亢奋、携带锡箔纸等吸毒工具的;有人借生日派对等,引诱教唆尝试毒品的;发现可疑物流货物或快递包裹的,听闻有人在外地从事贩毒的;发现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出租屋等场所,有可疑涉毒活动的; 发现地处偏僻的场所,有反应釜及玻璃器皿等设备,散发刺激性气味,工作人员行为异常的。

    举报奖励工作实行谁举报、谁受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兑现、规范管理,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一案一奖、不重复奖励的原则。

    举报毒品案件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人所提供的举报线索或者信息在侦破特别重大涉毒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作出特殊贡献的,经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最高可以奖励50万元。

    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寄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按照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数量等情况及奖励标准,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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