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的张大姐反映,她给儿子女儿各买了一份保险,10年总共交了23万多。她说保险营销员告诉她,交满10年就能取,最近她发现,保险期长达73年,到2084年才能取。她希望那位保险营销员帮她证明,发现了意外情况。
张大姐说,保险营销员姓华,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她说比银行理财还要合算,反正过两年,每一年都有分红给我的,到孩子读大学了,可以一次性的连本带利拿出来。”张大姐告诉记者。
2011年7月份,张女士给七八岁的女儿先买了一份信泰人寿保险发行的“信泰恒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
“当时我只给我女儿保了一份,她打电话说女儿跟儿子是一模一样的,你不能偏心。一年一共交两万三千五百块。我一共交了十年。四年之后,每两年分4200元,两个人是8400元。十年都交完了。分红大概一共是七万左右。”张大姐说,到了2021年7月份,她买的那两份保险都已经交满十年,总共交了23万多。前段时间,她打算把钱取出来。
记者看到保险单,上面写的保险期限是73年,也就是说要到2084年才能够取钱,那时候张大姐的儿女都七八十岁了。保险责任约定,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300%付给满期保险金,张女士之前找信泰人寿保险协调过。
“保险公司说以人道主义,给我十五万六。”她希望,信泰人寿保险能承担,当时保险营销员是怎么跟张女士介绍的,张女士拨通了营销员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对方的丈夫,保险营销员华某某的丈夫回应称,“我老婆都变成植物人五六年了。”
之后,张女士拨打了信泰人寿保险的客服电话。信泰人寿保险客服人员回应称,安排工作人员核实之后,到时候会联系处理的。而到截至发稿,信泰人寿保险还没有回馈记者。保险公司后来回复:保单承保后向张女士进行电话回访,她清楚相关条款、责任和义务。目前,张女士提供不了销售误导的相关证明,公司也无法向营销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合同已经生效十三年,张女士要求全额退费,他们无法支持。之前双方调解没能达成一致,后续公司愿意配合再次调解。
(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