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李航) 11月4日,记者从醴陵市公安局获悉,今年6月公开通缉的谢某林等3名非法制造爆炸物在逃人员已全部落网。
此前向社会公开通缉的信息显示,谢某林、罗某明、谢某米于2023年9月,在醴陵市李畋镇麻石村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后负案在逃。
“打非”除恶务尽,“逃犯”虽远必诛。醴陵公安抽调精干警力组建追逃工作专班,确定“追逃”时间表,绘制“追逃”线路图。追逃专班历时100余天,夜以继日反复研判、调查、核实,追逃足迹踏遍湖南、江西、上海、安徽等省市。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醴陵公安提醒,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积极向当地政府或者公安、应急等部门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醴陵市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凡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至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