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居期间,子女是否可主张“婚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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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汤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生育了儿子小汤。因为性格问题,两人频繁争吵,王某便向公司申请了去异地派出机构上班,且多年未曾归家。小汤上中学后,汤某的经济状况出现问题,于是联系王某,要求其分担部分小汤的生活费用。两人在沟通过程中再次发生争执,王某也一直未对小汤的费用分摊的问题做出任何表示。

    聂律师认为: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只要父母未尽法定抚养义务,如分居期间一方在经济上不负担抚养费,生活上不关心照料孩子,子女就可以主张抚养费。当然,即使未分居,父母对孩子不履行抚养义务。此时子女向父母主张抚养费亦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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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炜律师(执业证号:14302200110167458):1397330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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