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污染环境18人获罪,最高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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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明

    铝灰作为一种危险废物,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环保、安全处置。但少数企业及个人为一己之私,不顾环境危害,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倾倒铝灰,最终被绳之以法。

    10月9日,记者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去年发生在醴陵市的跨省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已于日前在醴陵市人民法院宣判,涉案人员胡某根、胡某生、黄某祥等18人,因犯污染环境罪最高获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至6000元不等,江西宇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涉案企业,除相关责任人获刑外,并处罚金9万元至1万元不等。

    该案是迄今为止发生在株洲乃至湖南省境内,涉及跨省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量最大,涉案人员及企业最多,量刑最重的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废铝灰,出现在废弃鞭炮厂

    去年7月18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生产型企业开展全面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醴陵市李畋镇原醴陵市富里莲花鞭炮烟花制造厂(已停产废弃)厂区内,堆存大量非法转运的疑似危险废物,且堆放处有明显刺鼻气味,部分已在无防渗设施的土坑内掺水进行了非法处置,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经第三方专业公司采样检测,堆存在此的粉末物质,实际为危险废物铝灰,里面含有大量氟化物、氰化物、碳化铝、氮化铝等有害物质。

    经对周边的调查走访,环保执法人员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黄某祥。

    醴陵市环保执法人员张勇翔介绍,2023年3月,黄某祥租下原李畋镇富里莲花烟花鞭炮厂,后陆续运入灰色粉末物质,计划使用转运来的灰色粉末物质制砖。因制砖需先将灰色物质进行处置,于是黄某祥在该废弃厂区内挖掘了一个近400立方米的深坑,将灰色粉末倒入深坑注水进行处置,并将处置产生的黑色物质露天堆存在厂区内。

    张勇翔介绍,经询问黄某祥,该灰色粉末由江西省新余籍胡某根从江西跨省转运而来。

    据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经执法人员查明,黄某祥在上述鞭炮烟花制造厂非法处置铝灰50车,共计1500余吨。

    但根据案发后的实际安全转移及处置数量,该处共非法处置铝灰2720余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达到刑事犯罪标准。

    废弃砖厂里,也有非法处置点

    案情重大,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去年8月1日,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请求,醴陵市森林公安提前介入案件。

    在环保、公安等专业力量的密切配合之下,通过现代侦查技术追踪溯源,执法人员很快发现江西宇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井冈山詠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存在危废处置台账造假、随意丢弃铝灰及包装袋情况。

    去年8月4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醴陵市公安局,并在此后成立“8.10”专案组。

    根据黄某祥的供述,去年8月21日,专案组派出4名执法人员,在江西新余蹲守3天之后,于8月23日成功抓获胡某根,并连夜进行审讯。

    胡某根交代,其以井冈山詠捷公司、江西宇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货源,联系周某强、刘某芳将货运信息发在“运满满”货运网络平台,私下联系司机接单运输交由“下线”黄某祥,以350元/吨进行非法处置。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8月24日,专案组执法人员刚将胡某根押送回醴陵市公安局,醴陵籍人士胡某生,便以送衣服为由接触胡某根。执法人员发现交谈内容涉及铝灰处置,公安机关当场将胡某生控制。

    经技术分析,发现沈潭镇曹塘页岩机砖厂(已废弃)内也堆存有非法转运来的铝灰。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连夜赶往沈潭镇曹塘页岩机砖厂,成功查获该处铝灰,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据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经执法人员查明,胡某生在上述机砖厂非法处置铝灰1000余吨,但根据案发后的实际安全转移及处置数量,该处共非法处置铝灰1876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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