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货车禁限行措施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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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胡锐) 9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城区货车禁限行措施调整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1名代表就此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现有货车禁限行的部分措施已不能适应当前交通管理的需要。根据上级政策要求,要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同时,需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另外,我市实施的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限行措施是2008年根据当时的路网情况制定,已有15年没有做任何调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交警支队拟对市区部分区域及路段货运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调整。该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已通过株洲日报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石峰区响田大桥竣工通车后,已具备重、中型货车通行条件,这对调整城区货车禁限行措施是一个利好消息。此次调整,还拟增加学校周边货车禁限行范围,并对各类车型禁限行措施进行整合,将更加便民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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