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分局梳理出一批因找不到受害人的无主涉案财物,经多方调查无法确定物品的所有人,无主涉案财物如下:2017年8月在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城的一座桥下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8年8月11日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交警岗亭旁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9年9月在长沙市跳马双鱼网吧门口附近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9年9月12日在株洲市荷塘区一网吧门口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8年5月9日在株洲市荷塘区天鹅花园小区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电动车,2018年5月10日在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口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电动车,2018年5月10日在株洲市石峰区起重机厂附近的马路边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电动车,2009年6月30日在株洲市芦淞区七一路口扣押的一辆比亚迪轿车,2019年在株洲市被盗的四辆两轮女士踏板电动车,2013年9月15日在株洲市芦淞区神农公园附近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7年8月6日在株洲市红旗广场加油站附近的一条巷子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7年8月9日在株洲市天元区奥园小区地下停车场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7年8月6日在株洲市渌口区株百超市门前的大坪靠马路边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
请无主涉案财物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物品权属证明材料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认领财物(联系人:袁警官15507332896,吴警官15507332425),逾期我局将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拍卖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