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辱警视频“涨粉” 男子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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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罗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违法必究。9月13日,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南洲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在某音平台违规发布辱警视频、恶意诋毁公安交警依法执法的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此前,网名为“刘某炮炮哥”的通过某音网络平台个人账号发布渌口分局交警大队在夏季治安整治行动中查治酒驾的视频,并在配音中公然对公安交警依法履职、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执法行为进行恶意诋毁和辱骂,抹黑人民警察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南洲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锁定真实身份后,依法传唤询问。刘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网络平台上为吸粉引流而传播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刘某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民警的教育下,刘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被责令删除该条不实信息。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遵守互联网的相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发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对于散布不实言论,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将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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