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规在全国率先破解企业自储自用柴油“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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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储自用柴油“三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任远 通讯员/龙杨) 9月2日,在中国石化株洲石油分公司东区加能站,看着汩汩柴油流入50升规格的加油桶中,江西囤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办事处负责人敖为林满脸欣喜:“新规实施后,企业特种设备加油难题终于解决了!”

    作为《株洲市加强企业自储自用柴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首批受益者,敖为林曾一度陷入加油难的窘境。

    问题:

    公司加注柴油的特种设备加油难

    去年12月10日,囤钇环保公司员工在加油站购买了600升柴油,准备用油桶装回来给厂区内的叉车、铲车等特种设备加油。但在回程途中,装载柴油的车辆被交警查处。随后,该起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驾驶员将因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以前厂里加注柴油的特种设备,因为上不了路,都是由企业去加油站装了柴油拖回来再自行加注,多年来一直如此,怎么突然就不行了?”该公司负责人敖为林有些想不通。随后,他将此事反映到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走访发现,柴油装运要求的变化源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其中明确:柴油不再按闪点划分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使用均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换言之,未经许可运输柴油,属行政违法违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该中心还发现,囤钇环保公司的困扰并非个案。我市交警部门累计查获非法运输柴油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5起,国内多地也曝出多起类似案件。另据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数据显示,全市登记在册的厂内特种设备(车辆)共有2077台,其中大多数为柴油车。

    新规:

    柴油购买、运输、储存“不再难”

    通过调研,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形成专题报告,将此问题反映给市政府,得到高度重视。

    7月28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加强企业自储自用柴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企业因生产、经营、科研等需要购买散装柴油的,参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关要求,按购买散装汽油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对企业购买、运输、储存柴油做了相应要求。

    “此举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自储自用和运输成品油(柴油)管理,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厂内特种设备合法加注柴油问题。”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曾成表示,株洲由此成为全国率先解决企业自储自用柴油加油难问题的城市。

    新规自9月1日正式实施后,陆续有不少企业前往加油站购买散装柴油,“企业购买、运输、储存柴油有规可依,企业运转马力更足了。”在东区加能站,正在购买散装柴油的湖南株洲再生资源公司负责人吴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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