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开电动车行 楼上设居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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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左阳) 近日,株洲经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大队约谈近50家物业服务企业,督促企业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并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红旗北路一家电动车行(个体工商户)第二层设置居住场所,该经营性场内设置了人员住宿,住宿部分与经营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开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商户立即停止经营,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大队联合公安、市监、街道社区等部门,深入学林街道、龙头铺街道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组现场核查车辆销售点和维修场所的经营单位主体资质、车辆3C认证等情况,并对店内电气线路敷设、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共发现隐患76处。针对这些隐患,检查组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同时,大队依托“敲门行动”,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常识宣传及排查整治,规劝搬离电动车500余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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