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德怀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热议,网上绝大多数的声音,都为这一给教师正当履职撑腰的举措叫好,认为这是送给即将到来的教师节最好的礼物。
一直以来,教育惩戒都是教师的合法权益。古有“玉不琢,不成器”“教不严,师之惰”之说。但是,当前的社会环境,却让教师在使用教育惩戒权时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一些“护犊子”的家长,一旦孩子受到批评或惩罚,轻则找教师要说法,重则找学校和教育局投诉、举报,有的甚至发展为“校闹”,学校和教育部门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让教师“背锅”,使得很多教师害怕惹祸上身,对于教育惩戒畏首畏尾,面对违规学生陷入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的困境。
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惩者,以正其心也” 。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在孩子的成长路上不断去指点他,帮助他,训导他,惩戒他。若没了惩戒,孩子就无法辩是非、知对错,无法接受磨练、走向成熟;若是一味宽容、放纵,就可能放任“熊孩子”一再任性继而犯下大错,导致出现河北邯郸市13岁男孩被3名同学残忍杀害这样的恶性事件。
其实,教育惩戒并不等于体罚、变相体罚或严厉处罚,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为惩戒权划出了“禁区”和“红线”,明确要求教育惩戒要以不伤害学生身体、心理、自尊为前提,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采取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
一些有经验、有爱心、有责任心的教师,也将手中的“戒尺”举得颇有温情和创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有学校设立弹性惩戒方式,让违纪学生自主选择能接受的惩戒方式;有学校将写“检讨书”改为写“说明书”,要求学生将犯错的过程与原因写清楚,可以进行解释和并为自己辩护,无形中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和逻辑表达能力;有教师对于上课睡觉的学生,罚唱《青藏高原》《天路》等音调较高的歌曲,给其“提神醒脑”;有教师对于犯错的学生,身体素质较好的罚做一定量的俯卧撑或是引体向上,让其“红红脸出出汗”,身体素质一般的则罚唱歌或是表演节目,处罚的同时也给学生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
教育从来都应该是张弛有度、有奖有罚。教师的“戒尺”只要举得有尺度、有温度,家长不妨多给一些理解、信任与尊重,携手形成家校社协同共育的合力,通过规范合理的惩戒手段和严中有爱的惩戒力度,让孩子既可以在阳光下自信成长,也能够在风雨中变得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