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也是体现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的文明线,可总有个别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因乱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8月2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提醒大家生命没有捷径,切勿乱穿马路。
错把马路当客厅,行人遭小车碾压
5月31日晚上,刘某在石峰区杉塘路横过马路时未走人行横道,就像在客厅散步一样将目光看往他处。
此时,唐某驾驶小车在该路段由东向南左转弯时,未注意到行人刘某,致使小车左前轮碾压刘某并致其受伤。事发后,附近的群众及时齐心协力将车辆抬起,才避免被碾压刘某遭受更大的伤害。
交警认定,驾驶员唐某驾驶机动车未充分注意前方道路及行人情况并避让道路上的行人,其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刘某步行通过路口未走人行横道,其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刘某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乱穿马路走捷径,行人被摩托车撞倒
5月3日晚上,75岁的黄某在石峰区清水路中国石化加油站路段由北向南步行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线横过马路。
此时,张某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在该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未注意到行人黄某,与其发生碰撞并致其受伤。
交警认定,驾驶员张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其未避让道路上的行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承担主要责任。行人黄某步行通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黄某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对随意乱穿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加大巡逻、整治、劝导、曝光力度。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