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警方抓获“欧洲杯”赌球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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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包寅)8月24日,攸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已破获一起网络平台赌博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赌资超500万元。

    此前,网安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利用“欧洲杯”足球赛事进行网络赌博,涉案金额巨大。

    经办案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易某、刘某某等人常年在网上发布欧洲杯赛事信息,吸引球迷加入微信群后,便在群中发布欧洲杯各场比赛的赔率,并接受赌客欧洲杯外围投注。

    经进一步深挖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谭某某的踪迹。经过连续蹲守,民警在长沙某酒店成功将其抓获。随后,在攸县某小区,将其同伙易某和刘某某抓捕归案。

    经查,自今年“欧洲杯”开赛以来,该团伙通过境外赌博网站开设平台账号后,不断发展下线赌客,对于赔率不高、中奖几率不大的赌注进行吃单与玩家对赌。通过大额赌注在赌博网站投注,赚取网站给予的返利。截至案发,涉案赌资500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50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攸县警方提醒,任何形式的赌球行为、组织他人参与赌球的行为,在我国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参与赌球情节严重,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如果赌球参与者嗜赌成性、以赌博为业,或者招揽多人赌球、接受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结伙聚众赌博,则构成赌博罪。如果建立微信群等通信群组作为赌博场所,将线下赌场转移到线上“虚拟场所”组织人员进行赌博,则构成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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