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周圆) 近期,荷塘公安分局开展旅馆业清查行动,重点检查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落实情况。在这期间,共查处未落实“五必须”规定案件6起,其中罚款1家,警告3家,取缔2家,进一步加强了旅馆业治安管理,构实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屏障。
案例一:2024年7月23日,株洲市某酒店前台人员刘某明知是未成年人入住,未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未履行访客登记制度,让未成年人私自进入酒店客房,存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刘某已被处以罚款500元,酒店被责令停业整顿14日。
案例二:2024年7月13日,株洲市某酒店在未成年入住时,未询问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等有关情况,且未向监护人及公安机关报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酒店被责令停产停业3个月,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三:2024年7月3日凌晨4时,株洲市某酒店值班人员张某未履行访客登记制度,直接提供房卡,下午需要再次登记信息,但是依然未登记未成年人信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张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及罚款1000元,酒店被依法取缔。
警方提醒:旅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和未成年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什么是“五必须”?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即:
1.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5.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