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分局梳理出一批因找不到受害人的无主涉案财物,经多方调查无法确定物品的所有人,无主涉案财物如下:2018年2月在湘潭易俗河吴家巷集市被盗的一台手机,2014年11月在株洲市芦淞区钟鼓岭被盗的一台手机,2015年12月26日在株洲市芦淞区龙泉村窑棚子组042号楼梯口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式踏板摩托车,2017年03月24日在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公寓一楼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式踏板摩托车,2016年10月在株洲市天鹅花园球场附近被盗的一辆踏板摩托车,2019年8月在株洲市荷塘区红旗路马路边上被盗的一辆电动三轮车,2019年8月在株洲市芦淞区金色地标附近被盗的一辆女士两轮踏板摩托车,2022年8月在株洲市芦淞区天鹅花园的地下车库电动车充电点被盗的一辆电动车,2021年11月在株洲市芦淞区一个无名小区内被盗的一辆电动车,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通过“商家代付”APP被骗的两个单肩包、三台手机、四双鞋子、一个单肩包、两块手表,2018年7月18日在株洲市芦淞区星艺网吧门口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9年6月在株洲市天元区福泰国际小区门口附近被盗的一辆两轮女士踏板摩托车,2019年7月20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早安华晨小区附近的彭厨饭店楼下被盗的一辆女士两轮踏板摩托车,2022年4月23日在株洲市芦淞区汇金市场地厅内被盗的一台手机,2023年2月5日在株洲市芦淞区株洲大桥河东的桥底下被盗的一台手机,2021年8月15日在株洲市火车站对面靠金轮的路边被盗的一辆摩托车,2023年2月在株洲市芦淞区经世皇城33路公交车站附近一辆轿车内被盗的一瓶白酒、四包香烟。
请无主涉案财物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物品权属证明材料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认领财物(联系人:袁警官15507332896,吴警官15507332425),逾期我局将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拍卖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