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二维码,关注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聂炜律师团队公众号 每天在线及时为您提供法律咨询。 聂炜律师(执业证号:14302200110167458): 13973309857 张倩律师(执业证号:14302201211264263): 18273396450 律师事务所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23号明峰银座1栋1402
赵先生系某电商平台上从事数码产品销售的商家,其销售的商品差评率较高,评论质量差,多为默认评论或不带图评论。为改变现状,赵先生找人定制了一批“好评返现卡”在发送快递时附在包裹内,卡上载明:“全5星+15字好评+晒图,收货三日内截图给客服,可返现奖励。”之后,赵先生销售的商品好评率和评论质量果然都有所提升。但也有朋友提醒赵先生,好评返现是不合法的。
聂律师认为: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9月1日施行)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五)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该规定正式明确商家通过好评返现诱导客户作出指定好评系违法行为。本案中赵先生的好评返现行为,可能会因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