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车门” 盗窃案人赃俱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龚建华) “警察同志,感谢你们帮我追回被盗的财物。”7月5日,辖区居民王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茶陵县公安局云阳派出所,向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6月12日说起。当时,王女士将其小车停放在乔家珑桥下停车场,却忘记给车门上锁。等自己返回车上时,发现车内一片狼藉,一批现金与香烟被盗,损失价值约8700元。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并将情况上报县局“情指行”一体化实战中心,请求协助。仅仅用了半小时,“情指行”一体化实战中心便成功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6月13日,民警在确定嫌疑人龙某甲、龙某乙、彭某的落脚点后,将3人全部抓获到案,并追回全部财物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茶陵公安就此提醒4条:一是放物要讲究。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包要随人走,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二是下车要锁门。无论是去办事,还是遭遇突发事件,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

    三是锁后要拉门。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

    四是停车要守规。路边随意停车既违规又不安全,车辆停放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停车场。一时找不到停车场或者停车点的,也应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流比较多的场地和路段,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