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解答了老孙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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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陈立) “感谢行政复议的陈立和文思静两位同志,让我真实体验到了什么是优良的机关工作作风,怎样算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为人民服务的践行者。”6月28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收到了一条来自市民孙先生发来的感谢短信。

    原来今年3月14日,孙先生收到一条短信,显示他实施未停车礼让行人的行为。孙先生很纳闷,自己偶尔一次没有礼让行人,为什么要罚款?随后,孙先生多次前往市交警支队交涉,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5月6日,市民孙先生来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行政复议相关资料,“凭什么罚我200块,我要申请行政复议。”

    面对孙先生的不解,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科长陈立表示,会立即联系市交警支队,让市交警支队作出答复。5月13日,陈立再次约见孙先生,同他仔细查看监控照片、监控视频和行车轨迹,资料显示3月14日下午5时许,孙先生驾驶小车行驶至天台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时,被电子监控系统抓拍。交警部门认定该车主行为构成“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并作出罚款和扣分的行政处罚。

    陈立解释道:“机动车车主礼让行人,是遵规守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通过释法说理,孙先生认可了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仅二十分钟调处完成。

    孙先生当场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自愿撤回案件并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近年来,株洲市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市本级及九个县市区挂牌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实现了“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改革后,老百姓只需找一级政府,就能够直接找到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更加便捷高效。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调解撤回方式定纷止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近三年来,全市调解撤回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304件,调解撤回率为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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