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恋上美钞“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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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从唐某住处查获大量假币美元。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魏天宇) 株洲一名女子在网上遇到了一个“富二代”,对方出手阔绰,刚认识就给她送上大把美元。满心欢喜的女子带着美元去银行兑换,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这些都是假币。6月17日,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向媒体通报称,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近百张面值100元的美元假币。

    此前,某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拿着假的美元前来营业厅兑换人民币。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经询问当事人邓女士得知,其持有的假币是在网上认识的对象唐某给的。唐某自称是房地产老总的儿子,长相打扮颇有一丝艺术家的气质。见面时,唐某包里带着一捆美元,还大方地甩给她20多张,让她自己买东西。

    邓女士以为自己遇到了“富二代”,遂带着美元前来银行,想兑换成人民币消费,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这是仿真度较高的假币,上面印有“道具币”的英文字样,不仔细辨别很难区分。

    芦淞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追根溯源,发现嫌疑人唐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在微信朋友圈炫富,把自己包装成“富二代”,然后在网上结识单身女性,以“线下交友”的名义寻求见面。

    通过缜密侦查,民警在某住宅小区将唐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73张面值100元的美元假币。

    经审讯,唐某交代其在网上购买假币伪造“有钱人”身份,用以在网上吸引单身女性、达到“线下交友”的目的。

    目前,唐某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已被警方依法逮捕。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现金交易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鉴别。一旦收到假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继续使用,应当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假币犯罪专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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