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安提醒:暑期这样办证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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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娜) 随着毕业季和暑假到来,又迎来新一轮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高峰,公安业务窗口单日办理量比平时增长近一半。6月13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已增加警力增开市民中心等办证窗口,暑期还提供周末轮流办理及预约办理服务,全力做到群众办证省时省力又省心。市民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可以选择网上办、就近办。

    目前,全市居民身份证申领已开通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群众可以足不出户网上办理。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登记指纹居民身份证的湖南户籍居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均可微信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网上申领居民身份证。不会上网操作的申领人,可以拨打0731-96305电话咨询,或扫描“湖南证照”二维码按提示网上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电子照片上传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收到公安机关通过邮政速递寄发的居民身份证。

    同时,全市85个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均已开通居民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业务,广大群众可以选择就近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市公安局人境支队提醒,居民身份证拍摄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着装。应当穿着深色有领服装,服装颜色应当与背景颜色有显著反差,不得穿着制式服装、吊带衫、露肩装等。

    2.饰物。拍摄对象要求正面免冠照,不得穿戴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各种饰物(项链、耳钉、耳环、鼻钉、唇钉、发卡、发箍等);不得佩戴“美瞳”或有色隐形眼镜;不得佩戴有色眼镜、粗框眼镜;拍摄时眼镜框不得遮挡眼睛及眉毛,镜片如有反光可佩戴无镜片眼镜框。

    3.头发。拍摄对象头发不得遮挡耳朵、眼眉、脸部,发髻不得盘在头顶;披发不得遮挡耳朵,染发不得与头发原色存在显著差异(白发染成黑发除外)。

    4.脸部。拍摄对象脸部应当神态自然,不得歪斜、侧转,不得化浓妆(不得使用有显著差异的假睫毛或种植睫毛,反光强烈的唇彩、眼影、腮红等),面颈部不得有非永久性刺青。

    5.姿态:拍摄对象应当坐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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