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博会上卖自制药 还没有任何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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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摊主售卖的膏药和附赠的药品。记者/廖智勇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智勇) 无证照、无资质销售祖传膏药,还向消费者赠送自制药。近日,市民杨大爷到石峰区农产品暨美食嘉年华博览会(以下简称“石峰农博会”)逛展时遭遇“奇葩”商家,对方不仅大方承认无证经营,还宣称已销售多年。

    商家:药品是自制的,吃不死人

    近日,石峰区清水塘广场搭了个大帐篷,热热闹闹办起了石峰农博会,售卖各种小吃、干货、保健药材。农博会为期12天,吸引了众多市民参加。

    6月2日,杨大爷去逛展,见一膏药摊位前聚集了顾客,于是也上前瞧了瞧。摊主声称所售膏药是祖传配方,药到病除,还现场为顾客敷贴、按摩。

    “当时有好几个人在买膏药,一位女同志盛赞膏药疗效。”杨大爷经不起推销,花100元购买了一盒膏药。付钱后,商家赠送一小袋药品,袋内装有4颗药丸、2颗胶囊,声称搭配使用药丸,治疗效果更好。

    杨大爷为人谨慎,没敢服用药丸,只连续在脚踝部敷贴了几次膏药,不见丝毫疗效。回想当天买药情形,他越想越不对劲,怀疑当天宣扬膏药疗效的女子是商家请的“托”,且认为商家赠药的做法也不妥。“那一小袋药未注明厂家和生产日期,服用后如果出了问题,想维权都找不到人。”杨大爷说。

    6月5日,记者陪同杨大爷找商家“讨说法”,面对杨大爷质疑,摊主蔡老板大方承认:“药是自制的,未取得销售药品许可的相关证照。”

    蔡老板还表示,已销售祖传膏药多年,都是乡下经过多年验证的“土方子”,许多患者贴了他的膏药、服用其自制药物后病情缓解甚至药到病除,也从来没有人质疑过他的资质。“放心!吃不死人,如果真有人吃出问题,我早就被抓去坐牢了。”蔡老板说。

    市场监管部门:

    涉嫌非法生产销售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生产民间膏药,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的经营也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

    记者将情况反映到石峰区市场监管局清水塘市场监管所。10分钟后,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经调查询问,认为该摊主蔡某涉嫌非法生产销售药品,随即对涉事摊位进行查封,并要求摊主限期到市场监管所接受处理。

    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杨纲律师认为,展销会不同于传统销售模式,往往打着与地方政府或农业部门联合办展的名义提升消费吸引力,监管部门权责不明、展会管理不规范、准入门槛低、售后服务难保障是造成农副产品展销会信任危机的主要原因。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能只是在开幕式上露个面,在宣传册上挂个名,而是要切实担负起对组委会、参展商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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