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明) 高考、学考、中考即将来临。5月29日,记者获悉市生态环境局已联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高考、学考和中考期间防止噪声、废水废气污染的通知》,明确5月30日至6月20日为特护期。
在此期间,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建筑装修施工及其他产生噪声、废水、废气的场所均不得产生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超标噪声、废水和废气;夜间10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
根据要求,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市一中、二中、四中、八中、十三中、十八中、南方中学、九方中学、二中枫溪学校等9个城区考点;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八中、十三中、南方中学、九方中学、二中枫溪学校等9个城区考点;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市五中、市十九中、八达中学、景炎初级中学、景弘中学、星雅实验学校、市七中、体育路中学、外国语学校、白关中学、二中枫溪学校、枫叶中学、田心中学、长郡云龙实验学校、建宁实验中学、雷打石中学、天元中学、二中初中部、菱溪中学、隆兴中学、白鹤学校等21个城区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止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禁止进行有可能干扰考场环境的生产和经营等行为,禁止周边燃放烟花、鞭炮,以确保考试环境安静、安全。
市民如果发现噪声、废水和废气污染行为,可随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环保部门将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