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地里惊现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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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看到这花特别好看,把种子撒在菜园里,准备开花后移到院子里……”5月10日,荷塘区居民刘某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公安机关传唤并给予行政处罚。

    4月以来,我市各级禁毒部门利用“人工+天眼+无人机”,开展全覆盖式“禁种铲毒”巡查。5月10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处农家菜园里,有疑似罂粟植物。

    民警立即来到这片菜园,将现场罂粟铲除,并将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无独有偶,此前石峰区有人被举报种植罂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辨认,发现只是传说中的“虞美人”。

    记者手记

    别把罂粟当成“虞美人”

    一个有毒,一个无害,罂粟与“虞美人”外形虽相似,实则天差地别。荷塘区居民刘某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警方处罚。两者同属罂粟科,读者千万别搞混。准确辨别罂粟和“虞美人”,一看“腿毛”,二观果实,三测叶片。罂粟的叶茎整体光滑无毛,果实大而饱满且表面割开后有白色浆液,叶片细小呈羽状分裂;“虞美人”叶茎上都有茸毛,果实很小,叶子则是很大且不分裂。前者是毒品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种植,一颗也不能种;后者是观赏植物,是可以种植的。

    《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并根据不同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发现它就不要放过,举报毒品人人有责。即使有一些误报,也是无伤大雅的乌龙事件,这也体现市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增强识毒知识,提升禁毒能力,共建无毒社会,还需你我同行、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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