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罚3000元 清运垃圾还花了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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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平) 5月5日深夜及6日凌晨,石峰区云龙大道某小区路段,路边被人倾倒大量建筑垃圾(详见本报5月8日04版报道)。此事被披露后,城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找到了驾车偷倒建筑垃圾的人员,并予以行政处罚。

    5月10日,记者从石峰区城管大队渣土中队了解到,城管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了一辆偷倒建筑垃圾的车辆。对车辆实施暂扣,并责令车主聂某对偷倒在路边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经查,偷倒在云龙大道边的建筑垃圾来自荷塘区东部美的城小区。聂某是当时负责清运垃圾的人员。5月5日深夜及6日凌晨,偷倒在云龙大道边的建筑垃圾约有20车。聂某对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并雇来挖掘机、渣土车,对偷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调挖掘机、渣土车清运垃圾花费2万元左右。”石峰区城管大队渣土中队工作人员介绍,5月10日下午,城管部门对聂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聂某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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