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枪和热成像仪去打“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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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龚建华) 4月29日,记者从茶陵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利用热成像仪和红外线瞄准器非法狩猎案。

    自2023年以来,张某辉、刘某等人多次夜间窜入各乡村的山林内,使用热成像仪搜寻野生动物。发现猎物后,利用带红外线瞄准器的气枪将野生动物击杀。其间,该团伙猎杀了黄麂、野兔、斑鸠等多种“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经过缜密侦查,森林公安与刑侦大队民警于4月12日展开联合收网行动,将张某辉、刘某抓获归案。

    目前,两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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