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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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2010年至2023年,刘连舸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刘连舸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连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连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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