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买保险,孙子是受益人 奶奶要求变更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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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奶要求变更未获支持

    赵大爷生前花十余万元投保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受益人为儿孙两人。赵大爷去世后,妻子王大妈将儿女、孙子等继承人以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变更自己为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记者近日获悉,西城法院驳回了王大妈的诉讼请求。

    20多年前,赵大爷买了一款分红型保险,将当时还不到10岁的孙子小赵列为生存受益人,其父亲是小赵身故后的保险受益人,保费交了近18万元。

    几年前,赵大爷去世了。因为保险会将分红按约定支付给投保人,赵大爷的妻子王大妈希望将投保人和受益人变更为自己。由于没得到家人的同意,王大妈将自己的一儿两女、孙子小赵以及保险公司一并起诉。

    两个女儿和孙子都没有出庭应诉。保险公司表示,王大妈申请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想要变更受益人必须取得被保险人小赵同意,且书面告知保险公司才行。而且保险分红属于投保人赵大爷的遗产,在未征得赵大爷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无法直接将投保人变更成王大妈。

    法院认为,案涉保险为分红型保险,保单利益由投保人赵大爷享有。在赵大爷死后,尚未分配的红利转化为遗产。王大妈要求变更投保人以达到一人享有赵大爷遗产的目的,于法无据。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而王大妈并非投保人,也无权要求变更受益人。最终,法院驳回了王大妈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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