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6日,省公安厅发布“服务人民、服务大局”五项举措: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全面清理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和轻违免罚、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
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介绍,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措施,将根据“首次违法警告清单”“轻违免罚清单”实施。对已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的19种违法行为,如“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本次交通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有交通违法记录但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对已列入“轻违免罚清单”的14种违法行为,如“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或者经警示教育后6个月内又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