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动车乱停乱充电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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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勇跃 通讯员/黄凤乾) 3月26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就《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修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次审议稿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主体消防安全责任作了修改完善:一是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燃气、电力等相关单位做好入户消防安全检查提供便利,并就房屋租赁情形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义务予以规范。二是明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城镇居民住宅区,由居(村)民委员会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三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消防演练活动,确保业主、物业使用人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每日对共有部位进行防火巡查,重点对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关闭,消火栓、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进行检查。

    加强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次审议稿还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一是分别明确了发改、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应职责。二是增加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的规定,明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场所应当与城镇居民住宅区内建筑保持安全距离。三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车违法停放、充电等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报告。四是完善有关电动车停车、充电的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所以说,业主可以就小区内乱停乱放的电动车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应履行其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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