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4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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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芳 通讯员/李潇涛) 4月1日起,我市将对第二套房“可提可贷”等3项政策实施优化;7月1日起,实施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切实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第二套房“可提可贷”政策

    缴存人家庭在株洲市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可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

    二、全面支持“商转公”贷款

    缴存人因购建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用本套房设定抵押;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待出证后再置换抵押物。

    三、支持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

    缴存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患者属株洲医保参保人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大病自付部分扣除缴存人半年收入(缴存基数的6倍)的差额部分。

    四、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凡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实际收入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在10%至24%之间自主选择,允许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低息贷款、依法计息、加息补贴(每年结息日对存储资金给予0.5%至1%的缴存补贴,今年利率补贴标准定为0.5%)、个税减免、提取自由等优惠政策。

    延伸阅读

    多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近日,多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3月20日至23日,黑龙江哈尔滨、山东济南和烟台、河北唐山、贵州毕节、安徽安庆、四川宜宾等多地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内容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多孩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5%、购房首付款可提取公积金、提高新市民和青年人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至20倍、降低首付比例、实施“先提后贷”政策等。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优化公积金政策是近两年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城市或继续扩围,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商转公等方式仍是当前各地公积金政策调整的重要举措。此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法拍贷、增加公积金贷款次数等也是各地优化公积金政策可参考方向。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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