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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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马文章) 3月6日晚报04版以《“飞线充电”为哪般?》为题披露了城区多个小区车主图方便,仍然采用“飞线”充电或是从楼道配电箱内接线充电。报道刊发后,受到了相关部门单位重视。连日来,我市消防、应急、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无视公共安全而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陋习动真格。

    拆除充电插座,并责令物业公司整改

    日前,天元区香山美境小区,天元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看到楼道间赫然停着5辆电动车,其中2台在用家里接出来的排插充电。因一时无法联系上车主,监督员联合小区保安将电动车移到室外,当即拆除了插座与充电线,并对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飞线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下次还搞,我们就要开罚单了。”在泉塘湾小区,消防监督员发现多个楼栋存在违规充电现象。物业公司人员表示,“车主被抓到现行时,我们口头上教育几句,下次他们仍然如此。管得太紧了也容易惹人厌。”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对于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有物业管理的,归物业公司管;没物业管理的,则由主管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管。此外,还明确要求管理方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

    督促物业公司和社区网格员加强巡查

    “安全无小事,如果碰到屡教不改者,可以通知消防或公安部门来处理。”石峰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督促物业公司要联合社区网格员加强巡查和宣传教育,及时排查现有充电桩消防隐患。

    在石峰区田心街道副主任肖和学看来,管好电动车安全,首先车主要绷紧安全弦,明白违规行为后果,只要有这个违规充电行为,不管电动车有没有起火都违法;其次,可利用技术手段,如当前许多共享自行车都设置有“电子锁”,车未停入指定停车位就无法关锁,可以考虑在电动自行车上采用类似装置。如此,可以节约人力和管理成本,减少物业公司与车主的直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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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规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亮剑”

    全国一些城市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陋习,尤其是屡教不改的单位与个人划出红线。

    2023年11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明确,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整改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且逾期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人,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从严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的要求。社会单位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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