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网络谣言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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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娜) 2月29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即日面向广大市民征集网络谣言线索,举报内容是11项,举报方式有3种。

    举报内容有哪些?

    1.编造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信息的行为;

    2.编造虚假信息,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图片、视频,或在网络上散布、组织他人散布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形象,损害他人声誉、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的行为;

    4.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仍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5.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6.散布赌博、暴力、凶杀、恐怖、迷信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7.编造经济金融房地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等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8.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行为;

    9.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谣诽谤“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达到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目的的违法犯罪线索;

    10.搭建网络自媒体平台,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胁迫被害人以签订“媒体保护”协议或采购高价商品等方式,非法牟取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其他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及线索,公安机关将开展调查,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方式有3种

    1.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2.通过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百度百家号(百度贴吧)等平台“株洲网警”账号进行举报;

    3.通过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进行举报。

    警方有3条提醒

    1.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涉事或涉案网页、网文、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出现的时间、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

    2.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请匿名举报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3.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同时,请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秩序观和安全观,提高对网络行为的是非辨别能力,文明使用网络语言,尊重他人,增强网络文明意识,争做网络文明使者,共同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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