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瞄准宝妈、游戏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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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你想变得更强吗……你想一边带孩子一边赚钱吗……”近日,渌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范某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2万元;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通过聊天软件吸引受害人上套

    据了解,范某纠集徐某、丰某在网上通过聊天软件等方式,以“宝妈兼职刷单”和售卖“游戏外挂”的名义实施诈骗。同时,范某还在网上吸纳未成年人做徒弟,向未成年人传授诈骗话术,指导其如何在网上通过兼职的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

    范某等人刷单类诈骗一般分为三步,第一步是诱使受害者刷单或购物;第二步是以退款名义让受害者将账户余额转到其指定账户;第三步是让受害者购买网络平台的直播币或购买电子礼品卡等。完成上述三个步骤后,他们就会删除与受害人的联系方式。

    为了实施游戏外挂类诈骗,范某等人创建了大量带有“宝妈兼职刷单、游戏外挂”关键词的社交软件群聊,并且通过技术手段让这些群始终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前列。当受害人“上钩”后,由徐某、丰某负责卖“外挂”,让“鱼”(受害人)扫码付款以及要“鱼”支付激活“外挂”的押金,之后“杀鱼”的部分开始由范某进行。

    “主要是教‘鱼’如何激活卡密。“游戏外挂”类的诈骗引流方式其是用的聊天软件群聊。‘鱼’进到中转群后,先将‘鱼’引到网络购物平台上面,然后再骗‘鱼’购买不能申请退款的虚拟商品。”范某说。

    宝妈、游戏玩家接连“上钩”

    2022年4月,受害人姚某通过网络以“某游戏外挂”为关键词搜索时,搜索到了范某等人设立的“各类科技、全网最稳ing”的社交软件群聊。姚某支付了100元外挂费后,进入了该社交软件群聊。

    之后姚某又缴纳了300元押金,徐某等人以指导姚某安装、操作“外挂”为由,让姚某使用了聊天软件的远程协助功能,但徐某等人远程操控下载的却是某电商平台的客户端。随后,徐某等人远程操控网购了4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券,谎称这是外挂的激活程序,不会产生扣费。当网购平台扣费后,姚某立即点击了申请退款,但事先购买的购物券属于虚拟商品,并不能按照一般商品进行退款。

    于是,姚某又找到了徐某等人,徐某等人则要求姚某将购物券的卡密发过去进行验证。姚某按照要求发送卡密之后,不但没有等到处理结果,反而等来了徐某等人要求继续转账的信息,至此姚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但为时已晚,上述购物券的卡密已经被徐某等人使用、变现。

    2021年12月,范某利用宝妈们的“金钱焦虑”,以“宝妈兼职刷单赚佣金”的诈骗话术成功引诱受害人邱某。范某引导邱某在多个网购平台进行“刷单”,之后以“刷单退款”为由,让邱某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成功诈骗得手10万余元。

    据统计,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范某等人诈骗得手数十余次,共骗取财物多达135万余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徐某、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范某传授犯罪方法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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