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2024年的“1号罚单”,“50后”的谢某娣因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被处罚。
据广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谢某娣,女,195X年1月出生,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2019年10月16日至2023年3月27日之间,谢某娣共借用5个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借用期间,谢某娣与账户提供方约定按照一比二的比例出资,并实际投入交易资金。经统计,上述证券账户在借用期间合计发生证券交易35.77亿元,其中股票、可转债等交易4.90亿元,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30.87亿元。
依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对谢某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据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