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身份证照片可以自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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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娜) 2月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推出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照人像社会化采集便民服务举措,此后,居民身份证照片可以自拍了。

    湖南户籍居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业务前,可微信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或“标准人像”公众号,选择手机拍照上传照片或到就近的照相馆拍摄照片上传。

    办理流程如下:

    一、微信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注册并实人认证登录,点击“微警务”进入平台首页,在“热点应用”栏目,点击“人像社会采集”栏目。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标准人像”公众号。

    二、选择采集途径,阅读并接受标准人像用户服务须知,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过公安服务平台入口跳转访问无需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三、选择手机拍照用户点击“手机拍照”,进入互联网手机线上证件照拍摄小程序,按提示拍摄符合公安机关证照标准的照片,上传并缴费。

    四、选择相馆拍照用户点击“相馆拍照”获取本人相片编号,搜索在平台注册的附近照相馆拍摄证件照,将相片编号告知相馆用于保存并上传本人相片(相片编号仅当日有效),相片编号也可通过到相馆直接扫描二维码按照相片编号生成指引获取。

    五、照片拍摄完成将上传至公安机关证照人像检测平台进行检测,用户可点击“标准人像”首页下方“检测结果”栏,查看照片检测通过情况。

    六、相馆拍摄和手机拍摄照片通过检测的群众,将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短信,通知其直接到公安机关窗口调用此相片办理相关业务。窗口输入业务申请人公民身份号码,可在公安内网相片资源库调取该张相片,到相关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受理。

    七、用户选择手机拍照或到照相馆拍照时,需交纳相关费用。收费为拍摄服务提供方的市场化商业行为。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出入境窗口仍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须前往公安机关现场拍照。

    相馆拍摄业务咨询电话:0731-84739398

    手机拍摄业务咨询电话:0731-8969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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