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证驾车回家
被拘留10天罚款5200元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廖雨洁 杨兀) “每个男生都喜欢开车!”喜欢开车没错,但不能无证开车,更不能使用假证且疲劳驾驶。1月16日,省高警局株洲支队向媒体通报了一起驾驶员连续3次违法的典型案例。
1月2日上午12时,该支队荷塘大队民警在沪昆高速公路往西醴陵服务区内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台白色小车驾驶员麻某的证件信息异常,仔细查看发现是假的。民警遂将其带至服务区检查点进行询问。
据了解,麻某喜欢开车,却一直没有考取驾驶证。两个月前,为了过足车瘾,他就跑到株洲火车站附近用150元办了假证。这一次,他让朋友帮他从租车公司租了一台小车,从安徽省合肥市开着返回贵州省老家,朋友却不知道他没有驾驶证。
通过核查该车的行驶轨迹,查看当事人提供的手机支付记录等证据,民警发现麻某还在高速公路上连续驾车4个小时以上未休息,涉嫌疲劳驾驶。
“每个男生都喜欢开车。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民警询问他没有驾驶证为什么开车,麻某却如此为了自己开脱。随后,又为其不考驾驶证辩护。
最终,民警对麻某因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连续驾驶载货汽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这3项违法行为合并罚款5200元,并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高速警察提醒驾驶人要通过合法途径参加驾驶技能培训考试,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要心存侥幸制作并使用假的驾驶证,以免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