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大学毕业生在株享受到新政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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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芳 通讯员/李潇涛) 递交材料、录入信息、签字确认……1月10日上午10时许,天元管理部窗口,刘小姐在一张表格上认真签下名字后开心地笑起来——喜获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实现了自己在株洲的安家梦。据悉,她也成为公积金新政自正式实施以来株洲首位受益的大学毕业生。

    “我是攸县人,2022年从大学毕业后就想回老家株洲工作生活,幸运的我入职了株洲市一所高中。在株洲,生活和工作的氛围都很好,在家人的支持下决定在这里买套房定居。”在市区买房安家是刘小姐的夙愿。2023年下半年,她看中天元区某小区一套119平方米的新房。当时,按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规定,她只能贷款38万元,她需要贷款50万元,想早点买下房子只能用商业贷款。

    2023年12月11日,商业贷款都快办完的刘小姐接到置业顾问的通知:株洲公积金发布了新政,“支持大学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内容她符合条件,且新政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只需要核实信息和材料,再在电脑上将主贷人信息录入系统就可以了。”天元管理部窗口办事工作人员说道。

    “有了新政,我就可以全额公积金贷款,首付22.2万,比之前商贷首付可以少支付8万元,我非常感谢株洲公积金的新政策。”刘小姐笑着说。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显示,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在株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

    天元管理部副主任戴枞介绍,本条优惠政策适用于普通缴存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借款申请人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核验学历和毕业时间。购房地无房购买首套房均可认定为“首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即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能力、贷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评定可贷额度后再上浮30%,但不得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限额。同时,本条优惠政策不与“二孩”家庭及高层次人才家庭贷款优惠政策重复享受。该项政策的推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大大增强高层次人才的归属感,促进我市各类人才资源的聚集,助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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