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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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李星)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旺季,总有个别人罔顾安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近日,荷塘公安分局宋家桥派出所接到高速交警移交的警情称,有人违规运输烟花爆竹。

    接警后,民警立即将违法行为人陈某带回处理。经询问得知,现年35岁的陈某想赚点钱花,就在没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运输资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结果被高速交警查获。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并对其宣讲法律法规,陈某认识到该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目前,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荷塘公安提醒,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装载烟花爆竹、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经停无人看守、未按规定核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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